老舊公寓更新專案獎勵容積原則

老舊公寓更新專案獎勵容積原則099/08/17
【北市府都市更新處】

  ●既有容積保障:

  基地容積率在225%以下,5樓基地獎勵為建築基地的法定容積15%為上限;4樓則為10%上限。

  容積率在225~300%,5樓基地面積10%為上限;4樓以5%為上限。

  ●迫切更新:

  已劃定的都更區但因環境因素難推動,獎勵上限為15%。

  整建住宅、平價住宅、災害受損屋、高氯離子或輻射屋,獎勵上限為50%。

  ●公共設施補充:

  提出高於法定評定基準者,獎勵上限15%。

  住宅區提供公共廣場或綠地達規模者,獎勵上限5%。

  ●適當規模住宅誘導:

  實施者將分回房地的20%規劃成室內18~30坪,獎勵5%。

  提供一定規模供市府作出租宅,獎勵以15%為上限。

  規劃老年住宅,獎勵上限5%。

  ●環境貢獻度:

  取得綠建築候選證書並評估黃金級以上,獎勵以10%為上限。

  都市防災機能達規模者,獎勵以10%為上限。

  規劃公共使用的社區活動中心,獎勵以5%為上限。

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新年新制 綜所稅率調降約250萬戶受惠

桃縣有地2處標脫 進帳7億餘元

中山 內湖 三峽 淡水 新成屋4大熱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