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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公設地抵稅 當心得不償失

買公設地抵稅 當心得不償失 098/05/06 【 聯合新聞網】   花小錢買公設地抵稅,今後恐怕不再划算。財政部限制公設地抵稅改採「比率制」後,投入購買公設地的成本,恐怕不夠省下的抵稅錢,買進公設地目的若只為抵稅,小心會賠本。   公設地市價不高,但卻擁有極大的抵稅價值,關鍵就在公設地的公告現值,往往遠高於市價,政府現有的抵稅法律,又只承認公告現值,不看市價,公告現值是多少,稅金就能抵多少。   因此,有心人士只要用少少的代價買進公設地,日後就能換來大大的抵稅效果。公設地熱賣,背後不脫為保住身後財產舖路,免去籌錢繳稅的痛苦。   財政部早就看出公設地抵稅的問題,但長久以來均無力解決。此次遺贈稅率大降至10%,遺贈稅收眼看一年就要少收200億元,公設地抵稅若仍然按公告現值全額採認,政府今後恐怕無稅可收,才會促使財政部著手限縮公設地抵稅金額。   公設地的抵稅效果,舉例來,甲名下有財產3億元,其中銀行存款2,000萬元,甲有配偶與二名成年子女,甲若完全不做租稅規劃,按10%稅率計算,遺產稅達2,822萬元。   假設甲生前拿2,000萬元存款買一筆公告現值1億元的公設地,修法前可以全額抵稅,甲只需用公設地抵稅,即可免除遺產稅,不必再籌錢繳稅,甲的繼承人可以保有其他值錢的財產。   但修法後,同樣花2,000萬元買進公告現值1億元的公設地,換來的抵稅額只有690萬元,甲因公設地抵繳可讓稅額下降,但仍留下大約2,000萬元遺產稅得繳,抵稅效果已被大大削減。 財產中沒有公設地的民眾,也不要再迷信公設地的抵稅神話,以免得不償失。

包租公、租屋客聰明節稅 善用列舉扣除

包租公、租屋客聰明節稅 善用列舉扣除 098/05/01 【網路地產王/曾炳鈞】   低利時代買屋出租,是不少投資客的最愛,專家建議包租公、包租婆備妥憑證,採用列舉扣除等招數,就能聰明節稅;至於租屋客也能以列舉扣除方式,一年享有最高12萬元的租金列舉扣除額度。   ■包租公節稅妙招 押金利息彈性申報   租賃所得的申報方式有兩種,一種不需要任何證明文件,另一種採列舉扣除方式。不需任何證明文件的申報方式,扣除43%必要費用後,以全年實收租金的57%計算申報。至於列舉扣除方式,必須逐一提出證明單據,從租金收入扣除之後,將餘額作為租金所得稅申報。   此外,如果將房屋借給非直系親屬開店做生意,即使出租沒收半毛錢,也要申報租賃所得。至於出租房屋的押金存到銀行產生孳息,如果已經申報為利息所得,別忘了列入儲蓄投資扣除額,不必再列為租賃所得。   ■租屋客採列舉扣除 房租額度最高12萬   出門在外打拼的租屋客,只要承租的房子非營業用途,附上租賃契約、房租付款證明以及戶口名簿,就可享有一年最高十二萬元的租金支出列舉扣除額。   舉例而言,每月租金12,000元,總計一年房租支出14.4萬元,遠超出標準扣除額46,000元,相較之下,採用列舉扣除額更為划算。實際可節稅多少錢?假設最後所得淨額適用最低6%級距,可少繳稅金4,440元。計算方式為 (120,000元 - 46,000元) X 級距6% = 節稅4,4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