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拉克颱風受災戶重建(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租金補貼

莫拉克颱風受災戶重建(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租金補貼
098/08/30
【營建署國民住宅組】   主旨:公告受理莫拉克颱風受災戶重建(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租金補貼。   依據:莫拉克颱風受災戶住宅補貼作業規定第2、6、13點。   公告事項:   一、重建(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之承辦金融機構:臺灣銀行、臺灣土地銀行、華南商業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彰化商業銀行、第一商業銀行、高雄銀行及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及全國各地農漁會信用部。   二、重建(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受理期間:自98年9月1日起至99年8月31日止。   三、重建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動撥期間:101年8月31日前撥貸完竣。   四、租金補貼受理申請期間:自98年8月24日起至98年11月30日止。   五、租金補貼受理申請單位:   (一)一般地區:申請人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   (二)災情嚴重地區(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臺南縣、高雄縣、屏東縣、臺東縣):申請人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   六、租金補貼申請書取得方式:   (一)從本部營建署網站下載(網址:http://www.cpami.gov.tw)。   (二)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免費索取。   七、其他事項悉依「莫拉克颱風受災戶住宅補貼作業規定」及有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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