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損15萬以下 認定免證明

災損15萬以下 認定免證明
098/08/22
【經濟日報/宋宗信】   莫拉克颱風重創高雄縣,國稅局高雄縣分局表示,個人受災損失金額在15萬元以下者,可由當地村(里)幹事或該局配合中央救災小組派往災區服務同仁,彙總填具災害損失申報表即可認定,免再檢附其他證明文件。   該分局主動提供服務地區有岡山、鳥松、鳳山、林園、仁武、大寮、梓官、橋頭及典寶溪沿岸等。民眾自行申請災害損失,應於災後30日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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