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災戶重建貸款 下月起受理

受災戶重建貸款 下月起受理
098/08/28
【聯合報/羅兩莎】   大型行庫主管昨天表示,內政部營建署已發文給各大銀行,九月一日起受理莫拉克颱風受災戶申請重建、重購及修繕貸款。重建、重購最高貸款為三百五十萬元,修繕貸款最高為一百五十萬元,利率都是百分之零點五九二。   重建、重購貸款年限最長廿年,只繳利息、不還本金的「寬限期」五年;修繕貸款最長貸款十五年,寬限期三年。自九月一日起至明年八月底止。   銀行公會理事會昨天通過,受災戶個人、信用卡、現金卡等各項個人消貸債務協商及展延措施,以及房屋因風災毀損或滅失自用住宅貸款戶提供貸款承受措施。

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新年新制 綜所稅率調降約250萬戶受惠

桃縣有地2處標脫 進帳7億餘元

中山 內湖 三峽 淡水 新成屋4大熱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