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保基金承保量 將增千億

信保基金承保量 將增千億
098/06/26
【經濟日報/邱金蘭】   銀行公會理監事會昨(25)日通過,從99年到101年,銀行將對信保基金捐贈50億元,預估對中小企業授信的承保量,將可因此增加1,000億元。   銀行公會並通過,銀行辦理企業紓困案,可以免除民事責任,以利紓困案順利執行。   全球金融海嘯衝擊經濟,銀行對中小企業放款也下降,為協助中小企業取得融資,在金管會要求下,銀行公會昨通過,未來銀行對信保基金捐款計畫,以充裕信保基金資金,擴大對中小企業授信承保能量。   據了解,原本金管會是希望銀行未來三年,每年捐贈20億元,總共是60億元,銀行業者爭取下修,改為三年分別捐10億、15億及25億元,昨天公會理監事會議討論後決定,如果今年信保基金賠款金額逾一定標準,則可以修改為15億元、15億元及20億元。   金管會官員表示,以信保基金保證倍數不得逾淨值20倍來計算,三年50億元預估可提供1,000億元承保能量,若連同政府預算對信保基金的注資,對中小企取得融資將有大幫助。   此外,為協助企業紓困,取得融資,銀行公會昨通過,銀行對企業授信展延等紓困案的承辦人員,只要符合政府紓困機制相關規定與程序,可以免除「民事」責任,以免行員擔心秋後算帳須賠償。   銀行業者表示,所謂的「民事」責任,主要是指當承辦人員辦理的企業紓困案同意貸款展延,但最後這家企業救不起來,仍倒帳,造成銀行損失時,銀行可向有疏失的承辦人員,請求民事的財務賠償等。   民事責任較為複雜,銀行對行員的求償作法可能很多,如減薪、扣獎金等,因此金管會希望銀行公會明訂執行辦法,這也是政府推動的紓困機制,首度明訂免除民事責任。   銀行公會並建議,主管機關未來修訂銀行法時應增訂,對於配合政府辦理相關紓困案的金融機構人員,得免其相關民事、刑事及行政責任等條款,以保障配合政策的授信人員。   金管會官員表示,刑事部分涉及司法體系,法官獨立辦案,不太可能以法律來明訂排除;至於行政責任及民事責任的排除部分,等公會的建議來了之後,再來研議可行性。   不過,官員私下表示,在法律明訂這些責任的排除,恐怕不是很符合立法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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