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縣市升格 增財源963億元

7縣市升格 增財源963億元
098/06/22
【工商時報/呂雪彗】   內政部本週二將首次審查7縣市升格案,據悉,相關財源行政院有意增加963億元,將權與錢下放地方,未來升格縣市資源可望大幅增加。惟提出修法時機,政院多所考量,擔心對總預算案產生負面衝擊,有意99年度總預算案立法院審查差不多時再提出,以免立委提出額外需求干擾總預算審查。   據悉,行政院高層早已針對財劃法修正案提出討論,且已有共識,擬依三都十五縣國土規劃對地方政府下放錢與權,財政部提出增加財源963億元。   內政部已將於週二審查七縣市升格案,包括台中縣市合併及台北縣升格案合併案等共七件。為配合地制法通過,及三都十五縣的國土規劃,財劃法修法配套也必須提出修法。   惟在提出修法時程,政院有諸多考量,擔心影響九九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在立法院受地方升格立委的干擾,因此有意暫緩提出,將明年總預算案審查差不多,再提出財劃法修正。   官員說,縣市升格若內政部審查通過,明年12月25日才生效,民國100年1月1日才適用,因此明年8月再送民國100年的預算即來得及。   據了解,財政部有意將權與錢一併下放地方,修改統籌款與一般補助款的分配方式,採公式入法取代過去比例入法,提出財源規劃可新增財源963億元,地方政府財源只增不減。   這次財劃法修正內容,採取以公式入法取代比例入法,中央對地方統籌款與補助款的公式分配指標,打破北高直轄市分配43%比例的做法。財政部將在統籌款分配機制再進行微調,未來一般性補助款直轄市也可以參與分配。   財政部提出三大財源,一是所得稅10%,其二營業稅全部,其三是菸酒稅,直轄市及縣市徵起收入80%全交中央統籌,金、馬20%交予中央統籌。   有關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公式指標及權重,依主計處建議版本,財政收支差短、財政努力及績效、基本建設需求各占75%、15%、10%權重;地方稅不打折、補助公立醫療院所經費不納入基本需求。   稅收分成方面,採一致性原則,即直轄市過去分配遺贈稅只有5成,鄉鎮有8成,未來直轄市及縣市都改成一律6成,土增稅過去縣市課徵20%交中央統籌分配,這次全改為歸地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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