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罰單7月起可分18期

交通罰單7月起可分18期
098/06/05
【聯合新聞網】   考量景氣低迷,為了減輕民眾負擔,交通部今天通過「違反道路交通管理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預計從7月開始,交通罰單分期繳納從現行的12期放寬為18期,每期應繳納金額也從1000元降低為500元,若因故無法按期繳納,還可以申請延繳一期。   交通部路政司表示,經濟能力無法一次繳清交通罰單,或因天災、事故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財產損失,都可以向各地監理機關提出分期繳納申請。   交通部表示,這項新制是考量近來經濟不景氣,部分民眾面臨失業 、無薪假等困境,因此修正交通罰單分期繳納機制,從現行最高12期放寬為18期,並將原規定每期繳納金額不能低於1000元,修正降低為500元。如民眾因經濟情況困難,仍無法按期繳納,還可申請延期繳納,但以一次為限,且不得超過一個月。   交通部公路總局監理組表示,雖然民眾選擇分期繳交交通罰單的比率僅有2%,但放寬繳交期限後,勢必也能減輕部分民眾的負擔。新制實施後,各監理機關將設置專責窗口或人員受理分期繳納及提供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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