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回已售自宅用地不能退土增稅

買回已售自宅用地不能退土增稅
098/07/22
【聯合新聞網】   財政部表示,納稅人出售自用住宅用地後,再原地買回,不能適用自宅購屋貸款退稅優惠,申請退還土地增值稅。   土地稅法第35條規定,土地所有權人出售自用住宅用地後,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二年內另行購買自用住宅用地,得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退還土增稅。財政部說,若納稅人出售自用住宅用地後,再將原土地全筆購回,因非屬另行購買新土地,不符合退稅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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