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住宅補貼 15日起受理申請

中央住宅補貼 15日起受理申請
098/07/10
【中央社/孫承武】   配合內政部辦理 98年度住宅補貼措施,北市府都發局今天指出,自 15日至8月14日為止,設籍北市符合相關規定者,可在租金、購屋貸款利息、修繕住宅貸款利息3項補貼擇一辦理。   都市發展局表示,中央這項住宅補貼措施,包括「租金補貼」4467戶(每戶每月最高補貼新台幣3600元,補貼 1年)、「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1862戶(最高可貸220萬元,期限 20年)、「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593戶(最高可貸80萬元,期限15年)等3項。符合規定市民可擇一辦理,不得重複申請。   都發局官員說,這項住宅補貼措施包括「家庭年收入」等相關申請條件,並採「評點制」排定申請人是否獲得補貼,也就是合格申請人數如超過北市本年度可辦理計畫戶數,依申請人收入、弱勢條件、家庭成員人數等因素評點,按評定點數高低順序,核發補貼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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