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區重建完成前 免地價房屋稅

災區重建完成前 免地價房屋稅
098/09/06
【自由時報/鄭琪芳】   財政部日前發布「莫拉克颱風災區內土地及建築物減免地價稅及房屋稅辦法」,災區土地及建築物,重建或修復完成前免徵房屋稅及地價稅,無償提供災民使用的房屋及土地,使用期間也免房屋稅及地價稅。   財政部賦稅署說明,莫拉克颱風造成重大災情,根據「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規定,「災區內之土地及建築物,符合一定條件者,得減免房屋稅及地價稅」,財政部因此訂定相關辦法,其重點如下:   一、因颱風災害需清理、整修才能回復原來使用的建築物,於清理、整修完成之前,免徵房屋稅。   二、因颱風災害毀損,經地方政府認定不堪使用的建築物及其坐落基地,於重建完成前,免徵房屋稅及地價稅。   三、災區內土地及建築物,經地方政府認定因聯外道路中斷,而無法正常使用,無法使用期間免徵地價稅及房屋稅。   四、無償供給受災戶使用的房屋及其坐落基地,在使用期間免徵房屋稅及地價稅。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災區內建築物及土地,若符合上述辦法規定,稅捐機關將會依受理通報資料,主動辦理房屋稅及地價稅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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