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賣「地攤貨」? 金管會要管

銀行賣「地攤貨」? 金管會要管099/12/11【聯合報/薛翔之】

  銀行販售的金融商品「什麼都賣」,導致客戶糾紛、爭議層出不窮,金管會打算嚴管上架商品的發行業者,以後沒有達到一定的資格門檻,商品就別想在銀行上架。

  金管會銀行局長桂先農昨天出席一場金融業的論壇,對銀行從業人員「說教」,要銀行把自己定位為「百貨公司」,專賣「高檔貨」,不要賣「低檔貨」,桂先農說,「一些和存款風險相差太多的商品」,就是所謂的「低檔貨」。

  為避免銀行變成「擺地攤」和「雜貨店」,桂先農透露,金管會正在研議修改銀行合作推廣的規範,未來銀行上架販售保單,發行保單的保險公司必須符合一定資格,例如評定壽險業的財務指標「風險資本額(RBC)」須在200%以上。

  至於銀行販售的基金,銀行局也和證期局討論,是否要新增上架標準。

  按照現行做法,屬於同一家金控集團銀行與和保險公司合作販售金融商品,由於彼此是「兄弟」,出了事,「兄弟」之間會互相協助處理糾紛。

  但是,如果是非屬同一金控集團,銀行販賣沒有血緣關係的保險公司商品,萬一出問題,銀行和保險業者可能兩手一攤,都不負責,導致消費者求助無門。

  因此,金管會將新增財務業務的指標,增加對非屬金控的金融機構間策略合作推銷金融商品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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